敖汉旗货物与服务类政府采购严把“四关”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 2011-09-05 16:34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敖汉旗货物与服务类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货物类涉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金矿选矿设备、矿山救护设备、铁选企业计量系统、污水处理设备、牧草加工设备、安全生产监控和交通治安监控设备、照明用路灯器材、造林用苗木、市政绿化美化硬化材料,工程装修装饰材料、公路养护用砂石、农牧业生产专用材料和机械等,服务类涉及定点印刷、会议服务、车辆保险、工程勘查、设计、监理、国有资产拍卖等多个领域。货物与服务类采购金额不断上升,每年均在5000万元以上,资金节约率达到10%以上。在具体环节操作上,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严把“四关”:

  严把竞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关。认真审核供应商的资质自信、经营业绩、经营状况、诚信度等,以保证参与竞标供应商的合法性。特别是针对个别竞标供应商借用套用生产厂家资质证件,参与竞标等不法行为,凡要求竞标供应商必须为生产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生产企业外,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生产企业的正式工作人员,并提供在该企业交纳社会保险记录的证件(原件)、工资表(原件)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资料,且具有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能力,能真实、全面、准确地解答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在竞标谈判会议开始前,旗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由采购人代表、旗检察院、财政局等监督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资格预审小组,对各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严格把关,必要时进行现场网上查询核对,电话核实,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之门外,取消其竞标资格。

  把好采购方式的选择关。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结合采购项目的实际,科学选择、正确使用,经采购监督部门审批,严格把关,体现“三公”原则。

  把好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必须要做到合同格式规范、要素齐全、内容完整、约定明确,文字表述严谨清楚。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依据采购中心采购文件、供应商竞标文件、谈判过程中达成的协议、成交通知书等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并就采购货物的数量、技术指标、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采购中心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须经采购中心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

  把好采购验收质量关。竞标供应商需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国家标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货物运抵用户所在地现场后,采购人与竞标供应商共同开箱验货,验货结果双方认可。货物到达用户现场后安装、调试完成后,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设备最终验收,验收用样品由用户提供,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验收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旗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等采购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分批次检验,必要时邀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和该设备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验收合格。因竞标供应商的过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处以罚款。

 

【声明】物流产品网转载本文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真实性负责,物流产品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小编电话:010-82387008,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10秒快速发布需求

让物流专家来找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