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厂电动叉车及牵引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发动机厂叉车及电动牵引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的企业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
电瓶叉车2台(2T)、电动牵引车2台(3T),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2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货物供货业绩。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2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3.3招标文件如需电邮,投标人须将相关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电邮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并收到款项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 系 人:牟红平
联系电话: 0431-857828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4栋1单元4楼
邮政编码:130012
联 系 人:张 迪 赵 明
联系电话:0431-85837509-8011,85837510
传 真:0431-87051086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00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