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证监会披露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并对顺丰等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顺丰控股 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要求,补充你公司从事“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下属子公司情况及对应业务收入占比情况。
二、关于股权结构,请结合偿债能力等情况,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你公司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三、关于股权转让,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进行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相关税费缴纳情况。
四、请补充你公司子公司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
五、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情况,请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采集、使用、分析及存储的个人信息情况及规模,所采取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是否符合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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