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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六——仓储方未严格审核单据真实性被判赔偿?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六——仓储方未严格审核单据真...

  一、案例:在某港口货物仓储管理中,连云港某物流公司(货代企业)与连云港某石油公司(仓储方)通过单船协议建立仓储合同关系,由石油公司负责保管物流公司进口的货物。该货物通过货轮运输至港口,涉及多方主体协作:山东某化工公司为实际...

04月21日 08:54 兰台律师事务所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五——以案释法:冷链仓储的风险与防控?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五——以案释法:冷链仓储的风...

  一、跨境冷链仓储中的货损争议?2025年,青岛某国际贸易公司从加拿大进口50吨冻原条多春鱼,委托青岛某货代公司办理全程物流。货代公司与青岛某运营管理公司签订《仓储合同》,约定将货物存放于保税区仓库,由运营管理公司负责检测期...

04月21日 08:52 兰台律师事务所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四——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由中小企业承担不合理风险是否有效?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四——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

  总包人与分包人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保金返还条件为业主单位先行全额退还质保金等,该约定变相延长了案涉工程缺陷责任期,设置不合理支付条件,对如约完成施工的分包人有失公允,也不利于构建中小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公平参与市场...

04月13日 22:15 兰台律师事务所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三——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签订的不合理条款有效吗?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三——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签订...

  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等合同纠纷中,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审计结算完毕或业主方支付工程款等作为付款前提条件的,因约定内容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认定该...

04月13日 22:14 兰台律师事务所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二——大型企业不支付中小企业利息合法吗?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二——大型企业不支付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经常因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规避责任、逾期占用或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行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在准确识别双方企业性质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04月13日 22:12 兰台律师事务所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一——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按第三方回款情况同比例支付货款的“背靠背”条款应属无效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一——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

  大型企业向中下企业采购货物的过程中,中小企业按约履行供货义务的,大型企业应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双方约定按第三方回款情况同比例支付货款的“背靠背”条款,因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0年)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

04月13日 22:10 兰台律师事务所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被拖欠账款的中小企业是否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七十——被拖欠账款的中小企业是否...

  接着上期的内容,为了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看看出现以下情况,《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是如何规定的。1.当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时,是否必须支付逾期利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机关...

04月01日 16:26 兰台律师事务所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六十九——被拖欠账款的中小企业看过来?

“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六十九——被拖欠账款的中小企业看...

  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形势影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连环欠”现象较为突出。为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其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

04月01日 16:25 兰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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