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民营物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二部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重点领域和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同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意见》指出,要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和国铁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物流合作,提高铁路物流运输服务水平;鼓励民间投资开展厢式货车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等;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物流基础设施领域,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运输、仓储、配送、分拨、物流信息化以及物流园区等领域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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